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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体分院教室管理制度

时间:2019-10-17 15:58来源:未知 作者:佚名
       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,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。为了合理配置教室资源,提高办学效益,提高教学服务质量,减少教学损耗,降低管理成本,现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 
       一、艺体分院的教室为本院师生授课、学习的专用场所,外来人员需经分院办公室批准方可使用。
       二、教室为老师教学使用,学生不得私自使用教室内的仪器设备。
       三、严禁教师在教室内教授私人学生,严禁将其它人员带入教室。
       四、严禁私配教室钥匙,如有违者,对当事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罚;如造成财产损失的,则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       五、教室内的公共财产,未经许可,不得私自挪动、搬出;室内设备、设施不得擅自拆改、调换,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,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,则需到资产管理员处备案。
       六、教室内,仪器设备由任课老师负责日常保养。如仪器设备出现自然损坏,及时到208办公室报修。
       七、教室及其配套设备、设施都是学校财产,学生及老师应自觉爱护,严禁损坏。如出现人为损坏的,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赔偿费用;属教室公共部分而又无法查清责任人的,由该班承担维修赔偿费用。
       八、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、私自拉线;严禁将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带入教室。
       九、师生应积极配合分院做好教室安全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、防破坏工作,离开教室时应切断设备电源,关灯、关窗、锁门。如发现多次未关好门、窗、电,则对该教师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;如因未关好门、窗、电造成财产损失的,则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。
      十、教室内务卫生,由任课老师或辅导员安排,班级负责,做到课后及时打扫。平时应保持室内地面无垃圾,讲台、风扇、空调、门窗无灰尘,墙角、天花板无蜘蛛网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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